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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你心心念的广外开学方案,抓紧来看!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提出的“四精准”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01

开学时间


学校暂定学生开学返校时间不早于3月23日,教职工开学返校时间不早于3月9日。如受疫情影响,学生返校时间须进一步延迟,则启动在线教学模式,直至师生返校上课(在线教学安排方案详见附件1)。在线教学需要按照课程大纲的教学进度执行,待师生返校后可继续开展课堂教学活动。



02

教职工返校


(一)各类人员分期、分批返校报到

1.在湖北省的教职工。根据国家、省、市疾控部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目前仍在湖北省的教职工,不得提前返回广州市,返校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在广州市外(但不在湖北省)的教职工。在广州市外(但不在湖北省)的教职工,可以提前返回广州市,但不得提前返校。自返回广州市之日起,居家观察14天,并坚持每日测量体温,填写《居家隔离人员14天身体健康状况表》。待居家观察14天后,方可返校上岗。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返校的,根据《关于因特殊情况提前返校教职工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通知》(广外人〔2020〕8号)的规定执行。

3.仍处于医学观察期的重点教职工。仍处于医学观察期的教职工(主要包括从防控重点地区尤其是湖北省返校或返粤的教职工、与防控重点地区尤其是湖北省人员密切接触的教职工、与疑似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教职工),必须在解除医学观察后,向所在二级单位(归口管理部门)提交指定医院开具的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等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能按照大学开学工作统一安排返校上岗。

4.已经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教职工或属于疑似病例的教职工。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教职工或属于疑似病例的教职工,应向所在二级单位(归口管理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和医院开具的证明,二级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报送门诊部和人事处备案。病愈后,必须向所在二级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门诊部和人事处提供医院开具的可以返校工作的医学证明,方能按照大学开学工作统一安排返校上岗。

5.可以按时返校上岗的教职工。凡不属于第1条提及的教职工,虽属于第2、3、4条提及的但已超过居家观察14天、解除医学观察或健康出院的教职工,可按大学规定的返校时间,在各二级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的组织下,准时返校上岗(原则上不要提前返校),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教辅和后勤服务等各项开学准备工作。

(二)返校报到相关工作

1.报到时提交相关资料。按时返校工作的教职工,均需将个人签名的《健康卡》和《居家隔离人员14天身体健康状况表》(相关表格可在后勤处网页上下载),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再由二级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提交门诊部。同时,各单位将本单位教职工开学考勤汇总情况报送人事处。

2.教职工不能按时报到的工作安排。截至3月9日,仍在医学观察期,无法按时返校报到的教职工,应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个人情况说明(个人情况应和监测信息日报告信息一致)和指定医院出具的医学观察报告书,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批同意后报送人事处备案,其个人返校前和返校上岗后的相关工作,由所在二级单位统筹安排。

3.《健康卡》、《居家隔离人员14天身体健康状况表》、开学考勤情况、个人情况说明、《请假申请单》、医院证明等材料,在提交电子版材料的同时,对需签名、签意见的材料可以采用拍照、扫描等方式进行电子化网络报送、备案和审批。有国(境)外教职工的二级单位,需指定专人协助外教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1.绝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返校工作。

2.按时返校工作的教职工,须佩戴口罩上班,往返学校提倡自驾车。若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建议使用个人饭盒和餐具用餐,各单位对教职工健康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门诊部,以确认是否实施医学隔离等防疫措施。

3.对于因各国出境政策或航班管制原因而无法按时返校的国(境)外教师,需出具其所在国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说明或者航空公司关于航班管制的相关书面证明,报所在学院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学校将积极给予上述国(境)外教师协助和支持,并待国(境)外教师返校后补发相关工作报酬。各学院应做好相关预案,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安排。



03

学生返校


1.学生初定按照分批次、分学院、分地域方式返校,具体返校安排另行通知

2.学生返校前自觉居家隔离。隔离时间距离返校日期不少于14天,并每天向辅导员报告隔离期间的健康情况。

3.学生向学院提出返校申请。通过“我在校园”小程序,学院根据学生身体情况批准学生在规定日期返校。学生提交返校申请时要报告个人目前所在地、有无湖北旅行史和与湖北人员接触史、本人及亲友有无发热症状、个人健康状况,不得漏报、瞒报。学生在本学院返校日前14天进行返校申请,获学院批准后取得《同意返校通知》,未经批准不得返校,更不能提前返校。

4.入校体温检测。学生进入校园必须出示校园卡和《同意返校通知》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入住学生宿舍,体温异常者需要按照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学观察的相关规定接受医学隔离,任何不听从学校防疫工作安排的个人,将受到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学生返校前做好口罩、温度计等个人防疫物品的购买,返校途中注意防范病毒感染。送学生返校的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5.返校后身体状况报告。学生返校后必须根据要求每天向辅导员报告身体健康情况;不在校外用餐;避免出入人流密集的场所;学生不得组织和参与集体聚会和活动。



04

教学及相关工作安排



(一)课程选课

1.补退选。开学第1-2周,本科生可通过网络登录教务系统完成补退选操作。

2.网络通选课选课。本科生可通过网络登录教务系统完成选课操作。

3.研究生可通过网络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选课、补退选等操作。

4.特殊情况由学院、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安排处理。

5.选课事宜将在后续发出具体通知。

(二)课程重修

1.学生将重修申请表通过网络发给本学院或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办理相关事宜。

2.重修办理事宜将在后续发出具体通知。

(三)课程补缓考

课程补缓考在学生返校后开展。返校后仍须隔离观察的学生如需参加补缓考的,待完成隔离观察后再单独安排补缓考。如需单独出卷,由学院安排任课教师出卷。

(四)学籍管理

学生的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在返校后按正常程序办理,特殊情况由学院(中心)安排处理。各学院应组织好在校或暂不能返校的学生参与专业大类分流和转专业。

(五)返校后仍须隔离观察学生的教学安排

学院须为隔离观察的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业指导,在保证身心健康的前提下,须隔离观察的学生应做好课外自主学习(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六)毕业及学位审核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毕业生所有成绩不晚于5月15日录入完毕(即推迟2周);对2020届毕业生暂不执行学位授予与外语等级考试挂钩的规定,保障毕业审核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顺利完成,保证毕业生按期毕业。

(七)毕业论文(设计)

1.2020年夏季普通本科毕业生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安排原则上不变。教师要通过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按照学校要求和各学院的计划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工作须于5月15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2.拟于2020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进展按原计划时间节点进行。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通过网络形式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提供必要指导,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各单位灵活掌握预答辩、论文送审形式,提前做好远程工作预案。根据实际需要酌情考虑增加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次数。

3.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防控重点区的拟毕业研究生如不能返校,可在家按计划继续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如因疫情影响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没有如期完成,研究生可与导师、培养单位申请,根据自身实际,做好推迟毕业、申请延期的准备。

(八)专业实习

本科教学校外实习活动在疫情结束前要暂停、且不得组织新的实习活动。各学院要于学校开学前做好2020届夏季毕业生实习学分完成情况的统计工作。对于暂停校外实习导致实习时间减少或无法完成实习学分等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实习考核要求,或做好替代校外实习的预案。各学院要在5月15日前完成毕业生毕业实习成绩录入工作。

(九)艺术类术科考试

适当推迟艺考报名和考试时间。学校招生办密切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把握有关政策要求;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及时协调新闻学院、艺术学院和校内各有关部门做好校考工作预案。

(十)研究生招生工作

学校将根据疫情情况和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在确保师生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及时组织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初试工作。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工作预案与推迟博士生招考工作预案。



05

校园管理措施


(一)门岗管理

必要时,限开部分大门以加强管理,北校区只开西大门、北门、南门等三个门,南校区只开正门、校名石门、生活区一号门和三号门。

(二)车辆管理

1.除警车、急救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辆外,未经许可,校外车辆不得进入校园,所有进校车辆必须登记验证。

2.确因保障工作、生活需要进校的校外车辆,必须提出申请,由校内联系单位审批后,提前2天提交保卫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出校园。

(三)人员管理

1.未经批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所有进校人员必须登记验证、检测体温和佩戴口罩。

2.未经批准,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学生一律不准返校;其他学生按学校规定程序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凭学生卡登记验证后进出校园。

3.教职工凭教工卡(身份证)、其他人员凭身份证经门岗保安通过“进校信息查询平台”核对无误后进入校园,没有填写《广外教职工健康监测信息登记表》并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进入校园。

4.因公务临时进出校园的人员,必须提出申请,由校内联系单位审批后,提前1天提交保卫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出校园。

(四)体温检测

1.进入校园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2.有发热或咳嗽症状的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和校外人员,如持有近期医院开具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就诊记录或证明,可以进入校园。如无相关证明,北校区的由保卫处登记并通报北校门诊部和居委会,同时指引其到医院就诊;南校区的由保卫处登记并报告南校门诊部,由门诊部值班医生视情况按大学城卫监指引处理;高等继续教育(公开)学院白云湖校区的由保卫处及时登记并通报门诊部,同时指引其到医院就诊。

3.有发热或咳嗽症状的校外居住人员(包括教职工),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4.校内发现有发热或咳嗽症状的人员,禁止进入公共区域及楼宇(行政楼、教学楼、办公楼、饭堂、宿舍、图书馆等),北校区的要求该人员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就诊。南校区的报告南校门诊部,由门诊部值班医生视情况按大学城卫监指引处理;高等继续教育(公开)学院白云湖校区的要求该人员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就诊。

5.疫情防控重点人员(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回来、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者、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在居家隔离期间,体温超过37.3℃或有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北校区的报告北校门诊部,由门诊部联系疾控中心,由定点医院安排转运;南校区的报告南校门诊部并联系上级医院进行专业转运处置。高等继续教育(公开)学院白云湖校区的联系疾控中心,由定点医院安排转运。

(五)宿舍管理

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进出人员实名登记验证、监测体温,禁止外人来访。

(六)医学观察安排

学校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制定医学观察工作方案,设置医学观察点,做好医学观察相关物资准备工作。医学观察点安排如下:

北校区(47间):第一招待所、第三招待所

南校区(177间):友苑A招待所、学术交流中心

白云湖校区(79间):晨建楼1-3层



06

工作职责


(一)各学院做好师生员工的教育引导、信息收集、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每个师生员工知晓返校要求,做好防疫准备。准确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教职工填写《健康卡》和《居家隔离人员14天身体健康状况表》),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加强防疫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理解和配合防疫工作,确保校内防疫措施实施。做好排查、心理疏导和快速响应。

(二)学生处做好学生返校组织工作。按照学校防疫工作要求,做好学生返校工作布置。收集并协同各部门处理各学院学生返校问题,督促和检查各学院学生返校工作落实情况。做好数据的收集和研判,做好应急预案。做好心理辅导和干预工作。

(三)保卫处根据学生处提供的返校学生名单实施学生进入校园管理,禁止未经批准返校学生进入校园,发现体温异常者送门诊部按有关指引处置。做好返校日交通疏导,禁止送学生返校的家长进入校园。

(四)后勤处做好充分的学生返校防疫物资储备和防疫隔离处置。学生返校前完成隔离区安排以及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紫外线灯等防疫物资的购置。制定出现疫情感染的规范操作,指导各学院做好应急预案。安排物业公司和公寓中心工作人员做好返校学生入住宿舍的各项工作。

(五)教务处、研究生院制定具体开学计划,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学生延期返校或者不返校的教学安排预案。


有的人可能会问:

“如果还要延迟开学呢?会不会影响上课?”

学校为这方面也准备了预案!





此外,学校对于返校后依旧需要隔离的学生

也做足了准备

保证大家不会因此而耽误学习

也极力确保大家身心健康






开学延期,寒假变长

呆在家中的你又有什么计划呢?

不如在下方留言和我们分享吧!



  • 来源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校)办秘书科

  • 图片来源 | 官微图库

  • 编辑 | 洪泽清

  • 责编 | 欧少彬 杨欣 陆盈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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